第38章 难度很大-《美洲1866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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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娜塔莎能够有这样的想法,也不奇怪。

    因为在爱迪生改进电灯之前,早在1801年,一个叫做戴维的英国化学家就完成铂丝通电发光,而在9年之后,他又发明电烛,利用两根碳棒之间的电弧完成照明。

    当然,如果按照“电灯泡”的照明逻辑,这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电灯泡。

    时间来到1854年,美国科学家戈培尔当时是用一根碳化竹丝,放在真空玻璃瓶中通电发光,当时戈培尔实验的灯泡,已经可以达到持续发光400个小时。

    这算是历史上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灯泡,但是,戈培尔当时并没有申请专利。

    1860年,英国人约瑟夫·斯旺也制成碳丝电灯,但他未能获得使碳丝保持长时间工作的良好真空环境。

    苏羽想要改进电灯,就要从亨利·戈贝尔买下这项技术。

    因为当爱迪生在1880年制造出能持续亮1200个小时的碳化竹丝灯,而去申请专利时,美国专利局判爱迪生的碳丝白炽灯发明落于人后,专利无效。

    而在英国,斯旺也控告爱迪生侵犯碳丝电灯的专利。

    斯旺后来把专利卖给爱迪生,所以爱迪生的角色只是在拥有专利后,叫底下的人做改良而已。

    所以,爱迪生在这些基础之上,借着商业手腕和官司诉讼陆续购买专利,成功制造能实际应用于商业的白炽灯。

    尽管电灯已经发明,但因为耗电极大、寿命太短的原因没能普及,所以人们普遍使用的照明工具是蜡烛、煤油灯或煤气灯。

    抛开这些不谈,虽然苏羽知道要怎么做电灯。

    但需要的东西可不少,首先他得想办法改进真空泵,然后还要采购日本竹子。

    因为在钨丝电灯之前,灯丝都是使用日本竹子烧制的竹炭。

    爱迪生要实验1000多种材料才知道日本的竹炭,让美国人民能用上价廉物美,经久耐用的竹丝灯泡。

    苏羽却直接从跳过这一千多种材料,完全可以说只要有器材,他就能直接上手开搞。

    但现在手上没钱,而且他也没有器材,可没办法手搓电灯出来。

    而且现在也没有机器能够搞出那么细的钨丝。

    所以还得是用碳丝灯泡,至于专利,到时候就学爱迪生那样直接购买。

    反正先赚钱再说。

    “不会,你们应该对你们的男人要有信心。”苏羽信心十足,“如果我不能改进这项产品,你们大可以把我扫地出门,但如果我真的能够研制出实用的电灯,那你们也能跟着受益。”

    娜塔莎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说道:“好吧,我们暂且相信你,所以我们需要购买些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苏羽递上来一张纸,“这些就是我所要买的东西,首先是真空泵,然后是日本竹子,玻璃球……”

    上面列举了一连串研制电灯所需要的原材料。

    娜塔莎将纸条交给索菲亚。

    “明天你让人出去购买这些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次日,索菲亚就派人去购买苏羽所需要的这些东西。

    而苏羽则继续带上洛伦娜到处晃悠。

    主要是熟悉卡内基家族,至于巴里家族,他到现在都没去过。

    那边歧视中国人的人不少。

    没必要去平白惹人白眼。

    刚溜达一圈回来,娜塔莎就来找他:“聪明的苏先生,我认为有件事需要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忘记了孤松镇并没有通电?请问就算你要的设备采购回来了,你要如何让这些设备工作?”娜塔莎似笑非笑的问道,“难道你能凭空给小镇通电?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的采购清单上已经写明需要一台发电机。”苏羽说道,“放心,我自然会有安排,你并不需要担心你那些经费会打水漂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,我可能没留意,既然如此,那我就等着看你的发明吧。”

    说完,娜塔莎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五天之后。

    索菲亚派出去采购的人才终于回来。

    三驾马车内,装的都是苏羽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有真空泵、一台简陋的发电机、玻璃球等等,还有一大捆竹子。

    至于是不是日本竹子,采购的人也并不清楚,只说贩卖这些竹子的人是亚裔。

    东西买回来之后,苏羽就开始进入研制电灯泡的工作。

    首先,他得先改进发电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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